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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修服務組
進修服務組Service Divis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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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/11/15
進修服務組

第十週生活通報

進修學院暨進專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0週【生活通報】        107/11/17

教務組:

一、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網路選課注意事項,參考附件:
    第一階段專業選修課程預選選課時間:107年12月1日(六)至12月9日(日)止。
    第二階段專業選修課程及博雅課程正選選課時間:107年12月15日(六)至12月23日(日)止。
二、11月24日(六)選舉日放假一天。

 

學務組︰

一、本週日(1月18日)中午12:10於D0202教室(進院辦公室旁)舉行班代表會議,便有便當,請各班班代表出席參加
二、107學年度弱勢助學第一階段,查核三項條件不合格名單結果已公告,請同學至進院網站查詢。
    1.同學若對教育部查核結果有所異議,請於12/5(週三)前至國稅局申請(「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及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) (父、母、本人、配偶)繳交至進院辦公室,逾時無法受理。
    2.未於名單內同學,表示【所得、利息及不動產】皆符合資格,待【第二階段查核未重複請領其他政府獎助學金】後,預計十二月中公告合格名單,請同學隨時上網頁查詢!
三、即日起開始登記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,申請時間自11月17日至12月9日止,請同學於時間內辦理登記。
四、106學年度第2學期校頒前三名得獎名單已公布在網路上,請自行上網查閱,得獎同學請於11月8日後攜帶個人私章及學生證至學務組領取支票。
五、106入學(學號106)直升獎學金得獎同學,將於11月8日將獎學金轉入學生個人帳戶,請同學自行確認。
五、十次車禍九次快,騎乘機車請注意安全,車速保持在安全速限內。

 

就學貸款申請注意事項:

1.就學貸款每學期必須重新申請、換單、對保,收到下學期繳費單後,如欲補辦或取消者,請攜帶繳費單,儘速至辦公室登記辦理換單。

2.申請資格:學生之家庭年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(目前為120萬元以下)者。

3.申請手續:收到下學期繳費單後,再上台灣銀行網站填寫申請書,請同學於108115日至108227日前至台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(貸款流程請參閱進院進專網站)

4.「家庭年收入」意即指申貸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(學生已成年未婚者為學生及其父母,學生已婚者,則為申貸學生本人及其配偶)經財税中心查核之最新年度所得合計數為查核標準。

5.對保申請書學校存執聯及台灣銀行繳費收據,請務必於開學二週內(33日前)繳至學務組,未繳者視同未註冊

 

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:

  • 低收入戶學生不等於年收入所得低於70萬元以下之弱勢助學金學生,請勿混淆
  • 申請者請檢附相關所需之證明文件,填妥申請書後於114日前繳回學務組,申請書可自行至學務組領取,未繳回申請書者視同未登記,請同學留意。
  •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校對後即歸還、戶籍謄本請重新申請(10712月份後的),請同學先繳申請書,戶籍謄本於3月後再行申請與補件

四、申請資格及檢附證明文件:

申請資格

應繳證明文件

軍公教遺族

申請書、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書正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

現役軍人子女

申請書、軍人身分證正影本、眷補證正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

原住民籍學生

申請書、全戶戶籍謄本或族籍證明
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
身心障礙學生

申請書、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

低收入戶學生

中低收入戶學生

申請書、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、全戶戶籍謄本
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
申請書、108年特殊境遇家庭之公文、全戶戶籍謄本

辦理就貸或減免者,若在開學後即休學、退學或資格不符時,學校有權追回本人之學雜費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