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修學院暨進專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1週【生活通報】 107/11/24
教務組:
一、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網路選課注意事項,參考附件:
第一階段專業選修課程選課時間:107年12月1日(六)至12月9日(日)止。(預選)
第二階段專業選修課程及博雅課程選課時間:107年12月15日(六)至12月23日(日)止。(正選)
二、應屆畢業生,請自行上網查詢欠修學分,如有疑問逕至教務組諮詢,並自行辦理後續重(補)修事宜。
三、請各班班代將校外教學參觀心得與活動照片儘快繳至進院教務組。
四、一年級各班新生,尚未領回學歷(力)證明者, 請儘速至進院辦公室領取。
五、107學年度第一學期退選退費將於107年12月10日退至個人帳戶或開立支票, 請有申請退選退費的同學注意退費時間, 開立支票的同學可於12月10日起, 攜帶私章及證件至進院辦公室領取支票。
六、11月24日(六)選舉日放假一天。
學務組︰
一、107學年度弱勢助學第一階段,查核三項條件不合格名單結果已公告,請同學至進院網站查詢。
1.同學若對教育部查核結果有所異議,請於12/5(週三)前至國稅局申請(「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及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) (父、母、本人、配偶)繳交至進院辦公室,逾時無法受理。
2.【所得、利息及不動產】符合資格的同學,待【第二階段查核未重複請領其他政府獎助學金】後,預計十二月中公告合格名單,請同學隨時上網頁查詢!
二、即日起開始登記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,申請時間自11月17日至12月9日止,請同學於時間內辦理登記以利於換單作業。
三、106學年度第2學期校頒前三名得獎名單已公布在網路上,請自行上網查閱,得獎同學請於11月8日後攜帶個人私章及學生證至學務組領取支票。
四、107入學(學號107)直升獎學金得獎同學,已於12月8日將獎學金轉入學生個人帳戶,請同學自行確認。
1.就學貸款每學期必須重新申請、換單、對保,收到下學期繳費單後,如欲補辦或取消者,請攜帶繳費單,儘速至辦公室登記辦理換單。
2.申請資格:學生之家庭年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(目前為120萬元以下)者。
3.申請手續:收到下學期繳費單後,再上台灣銀行網站填寫申請書,請同學於108年1月15日至108年2月27日前至台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。(貸款流程請參閱進院進專網站)
4.「家庭年收入」意即指申貸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(學生已成年未婚者為學生及其父母,學生已婚者,則為申貸學生本人及其配偶)經財税中心查核之最新年度所得合計數為查核標準。
5.對保申請書學校存執聯及台灣銀行繳費收據,請務必於開學二週內(3月3日前)繳至學務組,未繳者視同未註冊。
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:
申請資格及檢附證明文件:
申請資格 |
應繳證明文件 |
軍公教遺族 |
申請書、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書正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 |
現役軍人子女 |
申請書、軍人身分證正影本、眷補證正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 |
原住民籍學生 |
申請書、全戶戶籍謄本或族籍證明 |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學生 |
申請書、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、全戶戶籍謄本 |
低收入戶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|
申請書、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、全戶戶籍謄本 |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|
申請書、108年特殊境遇家庭之公文、全戶戶籍謄本 |
辦理就貸或減免者,若在開學後即休學、退學或資格不符時,學校有權追回本人之學雜費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