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進修服務組
進修服務組Service Division

:::
2020/05/07
進修服務組

第11週【生活通報】

進修學院暨進專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1週【生活通報】        109/05/09

教務組:

一、畢業考試分別於109年5月30日(六)至6月5日(五)舉行。考試調查作業由授課老師自行線上登錄時間。下列事項請配合辦理:
(一)5月5日(二)至5月12日(二)為畢業考試時間調查,畢業考時間及方式,
請各班自行與授課老師確認。
(二)有隨班附讀的同學,請班代確實連繫通知,以免延誤考試。
(三)考試請依照授課老師上課時段進行。
(四)若因事故無法參加考試者,請提前完成請假手續,以便安排補考事宜。
二、網路選課作業: 5月16日(六)至5月24日(日)安排實施下學期專業選修科目預選。5月30日(六)至6月7日(日)安排下學期專業選修科目正式選課及分類通識選課。屆時,請各位同學自行掌握選課時間即時上網,以維護個人權益。
三、進院進專畢業班學生之畢業考試訂於第14週舉行,畢業考後畢業班學生仍需與在校生一同上滿18週課程 (依據102年10月22日行政會議決議)。
四、畢業班離校手續將於5月9日開始辦理,若有:1.書籍或罰款尚未處理的同學,請儘快至圖書館處理;2.畢業生流向調查請至校友服務管理平台登入填報畢業生流向資料,以免延誤畢業。
五、為能如期發放畢業證書,請各位授課教師能配合如下成績輸入時間。
「期中考」成績輸入時間:109年4月25日至109年5月11日
「畢業考」成績輸入時間:109年5月30日至109年6月6日
「學期考」成績輸入時間:109年6月27日至
六、畢業班108-2期末教師評量自109年5月15日(五)開始實施,請各位同學務必撥空從SIS系統登入填寫。
七、108學年度第二學期退選退費將於5月7日退至個人帳戶或開立支票, 請有申請退選退費的同學注意退費時間, 開立支票的同學可於5月9日起, 攜帶私章及證件至進院辦公室領取支票。

學務組:

一、5月9日(星期六)於圖書館前階梯拍攝進院進專畢業班團體照,請同學務必出席,各班拍攝時程如下表:

班級

時間

二專機二甲

14:00 ~ 14:10

二技機二甲

14:10 ~ 14:20

碩士班

14:20 ~ 14:30

二技工二甲

14:30 ~ 14:40

二專電二甲

14:40 ~ 14:50

二技電二甲

14:50 ~ 15:00

二技企二甲

15:00 ~ 15:10

二專日二甲

15:10 ~ 15:20

 

二、本周六(5月9日)下午13:00 請各班班代表至進院辦公室領取班聯會會費退費每人300元並發給班上同學(需本人親自簽領, 勿代簽)。
三、本學期『畢業班』期末扣考計算至109年5月24日止,處理期限至109年5月24日晚上5點止,如有扣考問題請儘速直洽學務組李小姐,扣考名單由各位同學與任課教師網路系統可查知。如有問題,請同學隨時上網查詢或至學務組查詢。
備註:扣考計算標準為每堂課出席低於該學期總節數之1/3者(含),(包含曠課、病假、事假在內)。
四、『畢業班』學生請假系統將於5月24日關閉,請學生把握時間,以利系統計算扣考。
五、下學期(109學年度第1學期)就學貸款開始登記,注意事項請參閱下頁附件說明,欲申請者請登記於各班登記名單中,時間自5月2日至5月23日止,請同學於時間內辦理登記。
六、下學期(109學年度第1學期)學雜費減免開始申請,注意事項請參閱下頁附件說明,請符合申請資格同學儘速至進院辦公室索取表格,時間自5月2日至6月28日止,請同學於時間內繳交申請書。辦理學雜費減免者,戶籍謄本請於109年6月19日起至戶政市務所申請並於開學日補齊。

學雜費減免申請資格: 
1.軍公教遺族子女(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書) /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子女
2.現役軍人子女
3.原住民學生
4.身心障礙人士子女/身心障礙學生
5.低收入學生 / 中低收入戶學生
6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
就學貸款申請注意事項:

      • 就學貸款每學期必須重新申請、換單、對保,收到下學期繳費單後,如欲補辦或取消者,請攜帶繳費單,儘速至辦公室登記辦理換單。
      • 申請資格:學生之家庭年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(目前為114萬元以下)者,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負擔。
      • 申請手續:收到下學期繳費單後,再上台灣銀行網站填寫申請書,請同學於81日至930日前至台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(貸款流程請參閱進院網站)
      • 「家庭年收入」意即指申貸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(學生已成年未婚者為學生及其父母,學生已婚者,則為申貸學生本人及其配偶)經財税中心查核之最新年度所得合計數為查核標準。
      • 對保申請書學校存執聯,請務必於開學二週內(914日前)繳至學務組,未繳者視同未註冊

 

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:

  • 低收入戶學生不等於年收入所得低於70萬元以下之弱勢助金學生,請勿混淆,(欲申請108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者,申請時間請留意下學期開學後之生活通報)
  • 申請者請檢附相關所需之證明文件,填妥申請書後於623日前繳回學務組,申請書可自行至學務組領取,未繳回申請書者視同未登記,請同學留意。
  • 身心障礙手冊正本校對後即歸還、戶籍謄本請重新申請(1086月份後的),請同學先繳申請書,戶籍謄本於6月後再行申請與補件

四、申請資格及檢附證明文件:

申請資格

應繳證明文件

軍公教遺族

申請書、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書正影本、戶籍謄本

現役軍人子女

申請書、軍人身分證正影本、眷補證正影本、戶籍謄本

原住民籍學生

申請書、戶籍謄本或族籍證明

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
身心障礙學生

申請書、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、戶籍謄本

低收入戶學生

中低收入戶學生

申請書、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(須有學生名字)
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
申請書、108年特殊境遇家庭之公文(須有學生名字)、戶籍謄本

辦理就貸或減免者,若在開學後即休學、退學或資格不符時,學校有權追回本人之學雜費款。